【轉知】教育部110年選送華語教師赴國外學校任教第110029T號通告

  • 2021-07-14
一、依據駐芝加哥辦事處教育組本年7月6日美芝教字第1100000106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通告收件截止日期至本年7月30日止,內容刊載於全球華語文教育專案辦公室(網址:https://ogme.edu.tw/sc/world_detail_edu/403),有意申請者,請至該網頁查詢,並於「華語教學人才庫」註冊登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