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教育部】為擴大建立本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「華語口語與表達」科目之口試閱(聽)卷評審委員人才資料庫,請惠依說明推薦具此項專長之華語教師

  • 2025-03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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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本部預訂於114年7月辦理114年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,本項考試科目共5科,「華語口語與表達」為口試科目,
           應考人係以錄音方式答題。為擴大更新閱(聽)卷評分委員人才資料庫,請貴  單位協助推薦教學年資5年以上具本專長之教師,
           並請參閱附件科目大綱之專業範圍推薦適當人選。
二、檢附「具備『華語口語與表達』口試閱(聽)卷專長教師推薦表」如附件,請填妥並用印後,將名單電子檔及用印
          後掃描檔於114年3月17日前,以電子郵件傳送承辦人陳小姐(huiwen@mail.moe.gov.tw)。
三、如欲參考歷年簡章資訊,請上本部全球資訊網─「認證檢定及留考」專區之「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」頁面點選下載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