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教育部110年8月18日台教师(三)字第1100093385号函核定「合格教师申请补助赴新南向友好国家学校任教计画」办理。
二、教育部为落实新南向政策,鼓励我国优秀合格教师赴新南向友好国家任教,协助新南向友好国家华语文学校充裕中等以下学校及幼儿园师资,特办此计画。
三、简章公告于「教育部全国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选聘网」(http://tsn.moe.edu.tw)及本校「海外任教计画官网」(https://teab2.nptu.edu.tw),将于111年3月31日(星期四)甄选报名截止。
四、本校受教育部委办旨接计画甄选相关事宜,为因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治,爰制作甄选说明影片,并公告于本校「海外任教计画官网」(https://teab2.nptu.edu.tw)。另本案联络资讯如下:(08)7663800分机17004,锺祈慧小姐,电子信箱:teab@mail.nptu.edu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