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转知】有关国家教育研究院华语文能力基准「能力分级标准扩增等级」征求修订意见一案

  • 2021-10-22
  • 管理者
一、本院执行教育部华语文八年计画之「建置应用语料库及标准体系」计画,于109年完成建置台湾华语文能力基准(以下简称TBCL)。教育部「华语文能力测验」(TOCFL)于本(109)年在成绩单加注TBCL的对应,并规划于111年改采用TBCL为标准。

二、经谘询「华语文能力测验」主办单位「国家华语测验推动工作委员会」后,考量使用需求,将第1级向下延伸至P1,同时增加1+、2+、3+,其中2+对应CEFR(欧洲语文参考架构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)的A1,3+对应CEFR的A2,修订后的汉字、词语、语法点及类词缀详如附件。

三、敬请贵系(所、中心)惠予公告并转知相关教师,如有修订建议请于110年10月31日前,来信至guan0712@mail.naer.edu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