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教育部109年8月6日台教师(三)字第10901015187号函核定「合格教师申请补助新南向友好国家学校任教计画」办理。
二、教育部为落实新南向政策,鼓励我国优秀合格教师赴新南向友好国家任教,协助新南向友好国家华语文学校充裕中等以下学校及幼儿园师资,特办理此计画。
三、简章公告于「教育部全国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选聘网」(线http://tsn.moe.edu.tw)及「国立屏东大学海外任教计画官方网站」(http://teab2.nptu.edu.tw),甄选报名截止日为 110年9月8日(星期三)。
四、本校受教育部委办旨揭计画甄选相关事宜,为因应Covid-1 9疫情防治,爰制作甄选说明会影片公告于「国立屏东大学海外任教计画官方网站」(http://teab2.nptu.edu.tw)。另本案联络资讯如下:承办人锺祈慧小姐、电话(08)7663800 分机17004、电子信箱teab@mail.nptu.edu.tw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