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轉知】依駐印度代表處教育組111年6月7日(111)印度教字第1110000044號函及「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」規定辦理。

  • 2022-06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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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駐印度代表處教育組111年6月7日(111)印度教字第1110000044號函及「教育部補助華語教學人員赴國外學校任教要點」規定辦理。
二、旨揭通告聘期修正自111年7月20日至112年7月19日止,報名收件截止日期延長至111年6月19日23時59分止。
三、通告內容刊載於臺灣華語教育資源中心網址如下https://lmit.edu.tw/sc/world_detail_edu/607,有意申請者,請至該網頁查詢,並於「華語教學人才庫」註冊登錄。